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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脸部伤口超过十厘米,可以判重伤吗

 10-16 13:51  悬赏 0  发布者:liwanr……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7)
我老公于10月1日零晨被一伙人寻畔找事打伤,经医院诊断为腹部闭合性损伤,脸部多部有伤,鼻子缝了20多针,眉毛两处,一处缝了8针,一处缝了4针,法医初步判断可以够成重伤,但现在法医没有出结果,派出所现在属于治安案件,说拘留15天后,如果鉴定结果没出来就放人,可是现在面部的伤已经够成重伤了,是不是应该变成刑事案件了
问题补充:
派出所到现在都没有被法医过来鉴定,这种伤残鉴定是我们自己去鉴定呢,还是要等派出所派人来鉴定,到现在已经16天了,打人那边什么消息都没有,派出所也没有找我们,我们要怎么做,才能快一点把事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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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0月16日 19时12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要求公安机关做伤情鉴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老公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老公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老公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你老公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6 16:14
您好,申请伤情鉴定。
回复时间: 2012-10-16 22:02
你好,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话是不能被放出来的。
回复时间: 2012-10-16 23:13
申请伤情鉴定。
回复时间: 2012-10-17 10:24
向派出所申请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就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不是治安处罚这么简单就能了事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0-17 11:39
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要求追究相应责任。具体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0-17 12:07
尽快申请伤情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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