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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等都改变了,员工可以要求买断工龄吗,法律上支持吗,谢谢

广东-深圳 10-17 16:22  悬赏 0  发布者:FRANCK 给我留言  回答:(3)
公司原来是台商独资,在台湾有注册,大陆也有公司,但一直没有注册,一直在大陆无照经营,已有10多年了,出货让别的公司代办手续,员工也挂在别的公司名下,包挺签的劳动合同,也是挂在别的公司名下的,对政府检查就说是挂靠公司的,实际业务上,仍用自已公司的名字,名义,现在公司变成台湾与大陆合资性质,现在要在大陆注册新公司了,作为员工,要求公司把原有的工龄买断,获得陪尝,能获得法律支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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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7 17:34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并不能影响你们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你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
若公司不要你了,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12-10-17 22:55
1、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要求将工龄写入劳动合同。
2、如果公司不愿写入工龄条款,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0-18 08:54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者连续计算工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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