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摩托车和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主以未带电话为由,没有报警以及打电话抢救

天津-滨海新区 01-12 10:27  悬赏 0  发布者:游潜 回答:(3)
摩托车和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主以未带电话为由,没有报警以及打电话抢救,而且也没有接听受害人的电话,因为受害人电话一直在响,身上的车也没有给挪动,最后摩托车主抢救无效死亡,而且电动车主一直没有去医院,需要补充的是红绿灯是直行左转同时进行的,摩托车主没有牌照,需要给予法律上的帮助,谢谢各位,事后必有重谢!首先,如果是敷衍就不要回答,摩托车主责任大,还有就是都没有驾驶证,你们律师不知道电动车有没有驾驶证吗?这么幼稚的问题也问吗?拿点儿专业的问题出来,没有水平就不要出来丢律师这个行业的脸,别让我一个外人看不起,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1-12 11:41
这是可以按照交管部门的认定来承担民事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8-01-12 11:11
你好,建议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8-01-12 11:11
你好:事故认定由交管部门负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34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986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40
山东 菏泽
人气:21810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75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