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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合同纠纷

 10-20 16:09  悬赏 10  发布者:153059……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厦门 回答:(5)
需方与同一供应商签订两份项目合同,第一份合同义务供应商履行完毕,需方除了预付款之外的款项未付,属逾期付款。现供应商表示要履行第二份合同义务,要需方先履行第一份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不予履行第二份合同的义务。请问供应商能否以此种理由不履行第二份合同的义务,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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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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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0月20日 23时16分
拒绝的理由缺乏依据。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0 16:27
可以进行抗辩。
回复时间: 2012-10-20 21:18
需方不可靠,供方其是对的
回复时间: 2012-10-21 19:45
电话咨询当地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0-22 10:01
可以,
如有需要,约谈律师
具体方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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