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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广东 10-20 20:35  悬赏 10  发布者:liujp0……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和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请我的朋友帮忙开车,可是不小心,我朋友开车撞到人了,当时就通知了我们镇的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理,交警划分责任为我朋友承担50%的责任,在发生事故后一个月,被撞的人死了,结果该案件就转移到我们县城交警处理,县交警说我朋友应该负全责,应该向死者家属进行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肇事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问题补充:
在发生事故后,现场交警已经做出了责任认定结论书划定应该承担50%的责任,可是后来转到我们县城后就成了负全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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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0 20:51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回复时间: 2012-10-20 20:57
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是如何作出的
追问:

在发生事故后,现场交警已经做出了责任认定结论书划定应该承担50%的责任,可是后来转到我们县城后就成了负全责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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