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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机关办理轻伤刑事案件可以暂不抓行凶者吗?

湖北-武汉 10-21 06:27  悬赏 25  发布者:leidox…… 给我留言  回答:(6)
因被别人用剪刀捅伤;后经过法医鉴定结果为轻伤,其鉴定结果已移送当地办案机关;受害者从住院治疗到出院,不知为什么公安机关不捉拿凶手,而且;受害人出院后才被通知去当地办案机关在做笔录;受害人一直要求办案机关捉拿行凶者;可办案机关每次要以调解为由来推脱;以至现在行凶者还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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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1 07:01
建议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
回复时间: 2012-10-21 10:00
你可以委托律师刑事立案
回复时间: 2012-10-21 10:59
可以向有关部门反应
回复时间: 2012-10-22 09:53
可以寻求律师帮助
回复时间: 2012-10-22 10:21
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该问题   但有时候确实无需采取强制措施的
回复时间: 2012-10-22 10:36
你好,首先,是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本案涉嫌故意伤害罪,导致轻伤的,量刑在三年以下或管制或拘役。
其次,是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责任。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具体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即可参照城镇户口计算)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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