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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纠纷

广东-广州 10-22 02:08  悬赏 0  发布者:黄智松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在一家公司做业务员,我们的提成是按50%算,但是每个月结工资都会压10%在公司。公司会开收据,盖财务章。我现在准备辞职不做了。老板说这这个10%的工资不会给。《理由是对公司不忠,损坏公司名义。但这些都是老板扣上的帽子》请问我改怎么处理的?直接准备收据,和一起资料到劳动局去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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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2 08:11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0-22 08:39
可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2-10-22 09:56
建议你先去用人单位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再决定是否去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0-22 09:57
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0-22 10:36
工资应当发放,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0-22 16:49
协商不成只能是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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