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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房产分割。

广西 10-25 01:58  悬赏 5  发布者:gygm 给我留言  回答:(6)
具体情况如下:
    夫妻婚后购房,总价60万,其中男方父母出资47万,夫妻共同支付13万。男方父母出资部分,其中30万为赠予形式给男方个人,17万为借贷给夫妻双方,由夫妻双方共同向男方父母还债。房产证登记为男方,现女方要求加名,请问加名前后房产分割有何变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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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25 10:12
没有变化,应特别约定各自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2-10-25 08:03
加名不加名该房产均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你所述情况均有证据证实,现在男方拥有四分之三的产权,女方拥有四分之一的产权。加名后,如无特别约定,将变成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2-10-25 08:38
没有变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10-25 09:01
如你所述情况均有证据证实,现在男方拥有四分之三的产权,女方拥有四分之一的产权。加名后,不影响分割比例
回复时间: 2012-10-25 10:25
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10-26 22:19
有变化: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之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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