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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去世后关于房产的问题

河北 05-25 07:49  悬赏 0  发布者:王金立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家以前有六口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我和我小弟,我爸还有两个妹妹,我爸在不久前去世了,我家的土地使用证是我爷爷的名字,我家要平改了,一个地基分两个楼门,我爸死后我两个姑姑就来我家打架,我想问一下我妈还有我、我弟能分到一个楼门吗?
问题补充:
两个姑姑已出嫁,我24了,我弟弟刚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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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25 07:56
能够。
回复时间: 2010-05-25 07:59
你和你弟弟只能代位继承你爸爸的继承份额,你两个姑姑享有继承权。如果你妈对你爷爷奶奶尽到了赡养义务,她也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0-05-25 08:32
答;如果房产证记名人属于你爷爷的话,你的两个姑姑享有继承权,可以分得部分楼房。
回复时间: 2010-05-25 09:43
你好,你和你弟弟可继承你爸爸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0-05-25 10:51
你和你弟弟只能代位继承你爸爸的继承份额,你两个姑姑享有继承权。如果你妈对你爷爷奶奶尽到了赡养义务,她也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0-05-26 20:04
因为房子是你爷爷的名字,如果没有分给你家,你们是无权得到相应补偿的。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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