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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漏水

辽宁-沈阳 10-26 20:17  悬赏 0  发布者:文南五栋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有一处住房,2008年由于冬季室内温度太低就不住人了,2009年10月21日向供热公司申请停住供热,办理了停供手续。2012年10月10日申请恢复供热办理了恢复供热申请单,并按要求留了本人的电话号码,后按要求留了住户电话号码。2012年10月15日供热公司电话通知了住户,安排2012年10月16日下午接网(并没有通知房主),2012年10月16日下午三点接通完毕,检查放风阀均有水,检查散热器没有漏水现象,没有做打压试验,就撤离现场。16日下午三点接网后住户家里一直有人,一直到18日上午住户张某上班,下午三点多回家,发现漏水已经很长时间了,二、三楼邻居北屋已经不成样子了。本人19日早7时到现场,并与受害邻居找到文南锅炉房,没有负责人处理不了,于是我们于2012年10月22日星期一上午找到惠涌供热公司泰山分公司信访办,同志接待了我们,解释只有按《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管理条例》规定,住户负全责。二、三楼邻居一直找我们协商赔偿损失,我们认为供热公司以《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管理条例》来推卸责任,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面对问题是以大压小、以强欺弱。1、《条例》规定的是在正常情况下,而此事件是停供三年后重新恢复供热发生的。2、接网为什么不通知房主《恢复供热申请单》上留有房主的电话,是不是接网与房主无关了。3、办理恢复供热时交50元钱,可能是材料费及人工费吧,是有偿服务费,符合《条例》规定吗?4、接网检查不做打压试验,是供热公司最大的失职,是造成接网后发生漏水事件的主要原因,就这个问题接待人员解释《条例》没有规定,难道平时工作必须做的还要写到《条例》吗?连路边干活的水暖工干一点小活都知道做打压试验,此人这样说话就是装糊涂、推脱责任。而这次是停供三年的供热设施却不做打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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