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文书代理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网上诈骗

山东-菏泽 10-29 09:57  悬赏 0  发布者:0xuffs……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此表示深深地忏悔,我不该利用这种方式进行网上交易。2012年10月27日电话联系到一家办假证的团伙,一而再,再而三的向我索取钱,说交了钱就将可以拿到证书(中专毕业证)于是我交了150的办证费用,接下来又让我递交4000元的人身保险费用,前后经我商议共交3600元,10月28日还继续给我索要,再让我交上600元,我没有交给他们,2012年10月29日联系我退款,让我在上交给他们800元的退款手续费,才能如实还我以前所交费用。现在还一直电话联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9 10:11
你报警吧,虽然你也有错,但毕竟也是受骗者
回复时间: 2012-10-29 10:24
你好!建议报警。
回复时间: 2012-10-29 10:25
你好,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我的补充: 2012-10-29 10:26
你好,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回复时间: 2012-10-29 22:38
建议报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28
湖北 襄阳
人气:442086
福建 厦门
人气:123624
安徽 合肥
人气:282522
广东 深圳
人气:14092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63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