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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家产的问题

 05-26 11:48  悬赏 10  发布者:佩雯李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2)
老公家有四兄妹,其中一个姐姐排第二,去年家婆去世了,家公离家婆去世不足三个月时间,因为脑出血中风瘫痪于床上,生病的重要三个月关头,是老公独自在院服侍着,大哥与二哥在外有生意要打理为主,得出去争钱,而我们结婚两年并有一个女儿,还没有足够的经济做生意,固一至说老公在打工理所当然由老公服侍,期间过年时兄弟口头说每人给老公1000元费用,实际过年时啥都没有,大哥说一句,我出的钱的最多,而且你还欠我钱,对数吧。完全是两码事,居然说对数,当然这个钱没有!
说到服侍家公的问题,原本是老公服侍的,没有啥费用,期间其两兄弟说任何不能分,老爷子没死,老公在家服侍,两兄弟担心老公分家产死不同意,让外嫁的姐姐带着一家大小住到夫家照顾老爷子及给两家店面给外嫁的姐姐做,现在她只开了一家店,另外一家出租给别人做,但是老爷子百年归 后得交店租,老爷子有几十W的存折,我们不用支付他的药费,每个月支付他300元生活费。
现在老公没事做,我建议老公回家将那出租的店拿回来自己做,征求两个兄长的意思,小的同意,大的不同意称我们没资格,已经弃权了,过了一山没那店,这两间店面属于她妹妹的了,永远都是只有她不想开两家店,我们才有权力拿回来自己做,说我搞破坏!
这个约定没有白纸黑字,只有口头协议,在法律是不生效的,在亲情撕破脸皮时,我们还有可能拿回失去的店面吗?难不成我们一辈子分不到家里的店面,因为外嫁的姐姐照顾老爷子,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得让外嫁的姐姐来分娘家的家产,这是什么理论呀?
让我最郁闷的是外嫁的姐姐住到家里,像是一家之主似的,公然是享受家中的儿子待遇一样,啥都得她说了算,再者她嫁的夫家住老房子,现在想分娘家的家产,娘家有五层楼,在镇中心,一家全搬过来,这不是争家产是什么?难不成就没有办法可解决的了?
请律师帮助下迷茫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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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5月26日 12时03分
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不因外嫁而丧失。所以外嫁的姐姐将来仍然有权继承家公的遗产。除非家公有遗嘱将遗产指定给某一个或几个子女继承。这不存在争家产的问题。至于店面由谁经营,要看店面属于谁所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看来是没望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26 12:01
只要是你公婆名下的财产,他们的子女都当然的享有继承权,不存在什么抢不抢的问题。
遗产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分配,不行的话,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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