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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问题,2011年登记结婚了,过后性格不合,起诉离婚他不同意

甘肃-定西 02-27 02: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的问题,2011年登记结婚了,过后性格不合,起诉离婚他不同意,然后我去外地6年了一直分居,当时他给我们拿了16000的彩礼1万元的金子,5000的衣服,刚结婚那年我学驾照1万,现在我想离婚,他说退他13万7,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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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2-27 11:59
已经登记结婚的,不予返还
回复时间: 2018-02-27 13:42
你好,不用返还的
回复时间: 2018-02-27 15:12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

双方结婚办酒席了,没有领结婚证,要离婚,法律属于同居,男方打女方,恶言相向,并侮辱女方,通过起诉女方应该全额退还彩礼么?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回复时间: 2018-02-27 16:45
你好,已经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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