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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婚姻 家庭 继母 亲爹和女儿

吉林-吉林 10-31 21:26  悬赏 5  发布者:品位领域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
有个关于房产类的问题 想向您咨询一下

女(老张) 哈尔滨人 离异 50岁 有一子 已结婚生子
男(老陈) 吉林市人 离异 50岁 有一女 已结婚生女
两人重新组建家庭数年 开始在吉林市生活
现在搬到北京 并有一处房产 60平左右 按揭
产权名是 老张儿子 小张
老陈曾经有一处房产 吉林市 40平左右 公产
也是上个婚姻的居所 女儿在此出生 落户
老陈离异后 前妻搬出此房 于是 老陈和老张
住了进来 交纳每月的房费 电费 水费等一些列费用
女儿长年在外地 那段时间并没有在此房居住

几年后老张和老陈去往北京创业 至今再未居住此房
女儿结婚 也从未回去住过
差不多五年时间 无人对此房所产生的费用负责
现在已经欠下水费 电费 取暖费 房费
前不久 老张也就是继母 提出回来补交房费
并拿走了本来在女儿那里的户口本和公产房证明
现在已经带到北京

近日 继母打电话跟女儿说 房子你就别惦记了 钱更没有
而且户口本 房产证明都在我这里 你啥也不用心思
女儿现在感到很伤心 所以想了解一下
这种情况 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是什么?
女儿背景: 25岁 已经结婚生女 和老公住在公婆家 无正式工作
期待您的答复 万分感谢!

邮箱 46161864@qq.com
2012年10月31日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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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1-01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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