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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店里发生的事情

辽宁-朝阳 10-31 22:58  悬赏 20  发布者:21138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开旅店的 及在火车站对面,有天早上四点钟来个顾客,说要休息。休息到中午。我就和他说如果休息到中午的话毕竟都快亮天了我可以给你优惠点。给了他一个电脑间收了他一个最普通房间的价格 三十块钱。  到中午了他要退房。说要我退他一半。他说开始说要住到另一天。我就和他说毕竟我没多收你  你在网吧上网的话一小时还3  4  块钱。我怎么退你。随后他就说你要不退我我就晚上还回来住。之后他就开始骂人。当时我也有点叫他给弄生气了。就回口骂了他一句。  之后他把我吧台电脑显示器和吧台上的东西拿着就摔地上了 回身就跑。 最后被我抓到了。就互相打了起来。 之后就报警了。
 
等警察来了之后给我们带到了分局,到分局他就说他不行了 要去医院。我就开始做笔录  过了几天。 我们又被叫到分局里面进行调节。可他朋友非叫他去做伤害鉴定。(今天看见他 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 就是有眼睛又一块是红的 可以看见东西) 如果是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  如果事情闹到不可收拾的程度 我可以 以损坏公物的方式起诉他么.  如果是这种情况医院最多能判定是什么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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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1 20:05
以损坏公物的方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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