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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赠与黄金,男女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两年多的时间

上海-浦东新区 03-11 15:40  悬赏 0  发布者:雙霜& 回答:(12)
婚前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赠与黄金,男女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两年多的时间,那离婚后,条件是算消失还是没消失,黄金是不是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也赠与男方黄金且不要求男方归还,男方却不归还赠与女方的黄金,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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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3-11 18:48
黄金归女方个人所有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79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11 22:24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8-03-11 15:41
结婚后共同生活两年多的时间,黄金归女方个人所有
回复时间: 2018-03-11 15:48
已经登记结婚,赠与的黄金应属被赠与人个人所有
回复时间: 2018-03-11 15:49
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并共同生活了,原则上礼金不需要退的。
回复时间: 2018-03-11 15:50
个人财产
可以weixing咨询任涌律师,15年专业法律经验
回复时间: 2018-03-11 15:58
归女方个人所有,没有义务退还
回复时间: 2018-03-11 16:20
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各半分割。当然,前提要证明,这些东西还在,而且在谁这里。
回复时间: 2018-03-11 16:51
不需要返还,是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8-03-11 17:20
婚前送给你的,就是你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8-03-11 19:28
巳办理结婚登记并巳在一起生活,一的是不需退礼金的。
回复时间: 2018-03-12 16:27
算女方个人财产。
我的补充: 2018-03-12 16:27
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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