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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好多年了,我被判给母亲,母亲未嫁,父亲又娶了一个,生了一个儿子

黑龙江-绥化 03-12 14:4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父母离婚好多年了,我被判给母亲,母亲未嫁,父亲又娶了一个,生了一个儿子,我今年身份证16周岁,他要和我断绝父女关系,可以走法律程序可以完全实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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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3-12 14:43
这是不能断绝的,因为没有法律依据的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651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12 14:4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效的。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回复时间: 2018-03-12 14:55
继承不了 已经发生的事 无法改变
回复时间: 2018-03-12 16:57
断绝不了。
回复时间: 2018-03-12 14:40
断绝不了。
回复时间: 2018-03-12 15:16
你好,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无法断绝的
回复时间: 2018-03-12 15:21
无法断绝关系。
回复时间: 2018-03-12 15:49
法律上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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