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案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能代替房产证吗?

山东-泰安 11-03 08:38  悬赏 20  发布者:寂寞的风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以我父亲的名义要了一套单位的房子,用我的名义贷了5万元钱,因为贷款需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写的我的名字,要不不给贷。现在贷款已经还清,房子住了3年了,房产证在办理中。我现在和妻子离婚,请问房子,我妻子能分多少。房款我妻子一分没出,我出了1万。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2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03 12:28
不能代替,双方不能协商的,离婚时不处理该房产
追问:

别人说,《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上边是我签的。按房产证对待。

回复时间: 2012-11-03 10:09
那要看具体情况了。购房合同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
追问:

结婚后,孩子都7岁了,

回答:

如果不能举证证明是你爸爸的,就只能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平分的

回复时间: 2012-11-04 17:12
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还款部分可以作为你们的债务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西太原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安徽合肥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536
山西 太原
人气:49914
浙江 杭州
人气:100829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49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