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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协议判决成遗嘱

北京 03-16 00:14  悬赏 0  发布者:一平1127 给我留言  回答:(16)
父母生前写了一份赠与协议:1、将房子赠与儿子和孙女,2、赠与发生后父母继续享有使用权至去世、3、儿子必须在老人去世后给其他姊妹4人每人3万元,否则赠与无效、4、所有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儿子不履行则赠与无效,女儿不履行则儿子无须支付3万元。所有当事人都签了子。二年后父亲去世,六年后母亲去世,房子一直没过户。十年后房价涨了6倍,儿子提出按协议给4个姊妹每人3万,要求协助过户,姊妹们都不同意。儿子一纸诉状将姊妹们告上法庭,儿子主张按协议履行;姊妹们主张房子没过户,老人去世后赠与已经不成立只能走继承;现在法院把这个赠与协议认定为附义务的遗嘱和遗赠,支持儿子的主张。姊妹们是否应该上诉?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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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3-16 00:48
上诉二审,专业房产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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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3-16 08:22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上诉
回复时间: 2018-03-16 08:38
法院把这个赠与协议认定为附义务的遗嘱和遗赠,支持儿子的主张。有法律效力,不服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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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3-16 09:25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8-03-16 11:22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上诉,赠予还没有完成。
回复时间: 2018-03-16 00:43
可以上诉争取
回复时间: 2018-03-16 01:00
您好,建议上诉争取
回复时间: 2018-03-16 06:28
可以上诉,因为房子没有赠予完成
回复时间: 2018-03-16 06:52
直接咨询我,可以帮助你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3-16 07:47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房产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8-03-16 08:13
你好,一般可以上诉的
回复时间: 2018-03-16 08:58
我认为 认定遗嘱 没有什么问题。因为符合遗嘱的构成 上诉 改判的机会很小了

不过 即使认定为遗嘱 你的利益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啊

建议找律师面谈 具体商议对策
回复时间: 2018-03-16 10:16
可以上诉争取
回复时间: 2018-03-16 10:37
您好,建议上诉争取
回复时间: 2018-03-16 10:58
您好,您可以搜集证据材料及时提起上诉的!
回复时间: 2018-03-16 11:28
可以上诉,因为房子没有赠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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