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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追讨

山东-泰安 05-28 11:18  悬赏 5  发布者:raul22…… 给我留言  回答:(3)
因在大一微积分补考中找人替考,被予以学校严重警告处分核取消学位,但当时教务处老师叫我们去办公室告诉我们只要不再犯错误,学校最后会发给我们,但是,现在大四毕业,我也没有再犯任何错误,学校不承认说过这样的话,也不发学位证给我们,学校应该以育人为本,而不是以惩罚为本。我的学习成绩中等,完成所有学分,学分绩点在2.8左右,超过一般所需的2.0,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可否向学校追讨学位证,成功率有多高?
问题补充:
学位证影响学生找工作、评职称等等,对学生来说极为重要,学校应以育人为本,仅因学生一次错误就损害学生终身利益,一点改正的机会也不给,教育部规定学生在学术上达到要求方可获得学位证,而学校仅仅以学生是否作弊为依据不授予学生学位证,无视学生真心改过的情况及学术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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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28 11:24
建议与学校好好沟通解决,如果解决不好你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0-05-28 12:12
教育部有考试作弊处罚办法,结合各个学校的具体适用的,有些麻烦。
回复时间: 2010-05-28 12:32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法规授权给学校来管理学位问题,学校有权力决定此事。最好好好和学校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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