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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河北-邯郸 11-04 19:52  悬赏 15  发布者:痞子李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有宅基地使用证的地方因为有争议,而没有动,而被告却用我们有宅基地使用证的地方停放车辆,我们曾阻止他们。说我们有宅基地使用证不允许你们占用,对方不但不阻止 还加强 车辆  并  拉  稻草放在我们地方 。请问 对方的行为属于侵权吗  ,我们可以要求对方 赔偿他们占用我们地方损失吗 。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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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4 19:56
答:宅基地不能闲置,满两年的话,自动归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否则,有权要求排除妨害。
追问:

那是我们的院子。我们有房子只是院子 大些。而 院子的墙 已经倒塌了 但下面有基础。 我们是48年全县造宅基地房产证时邯郸县人民政府给颁发的,

回答:

答:有权要求赔礼道歉、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追问:

如果 对方 不但 不 停止 还 加强 威胁 我们 我们 应该 怎样 维护

回答:

答:发生纠纷时,及时报警。

追问:

如果 我们告上法院。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占用我们地方的损失 及 精神损失 和 侵权行为吗??、、望解决

回答:

答:精神损害赔偿金得不到支持。

追问:

我们把他们 用车占用的地方 拍了 下来 可以 作为 证据吗

回答:

答:可以。

回复时间: 2012-11-04 21:09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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