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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问题

山东 03-20 10:56  悬赏 0  发布者:急需答案20…… 给我留言  回答:(0)
征地协议书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充分利用土地的利用价值,由八组薛征用十组李承包土地,长十五米,宽十五米,即二百二十五平方,座落位置五组李门前,公路南侧。东至赵,西到李,北至泰明路,南至果园。具体事项如下
一、土地权属归十组,由八组薛使用,期限为2004年至2015年,随土地合同执行,按照统一规定执行。
二、门头标准按乡建办和村统一标准基建。
三、门头建成后,屋井流水不能流入果园,墙外不能留粪池。
四、付款方式,由薛一次性付给李225个平方,一平方40元,按照十一年交款
如有变动,双方协商,另行调整。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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