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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们现在是再婚,房子是他以前的,结婚后写了俩人名字

上海-浦东新区 03-21 14:18  悬赏 0  发布者:虚渺人生 回答:(13)
你好!请问,我们现在是再婚,房子是他以前的,结婚后写了俩人名字,共同共有,如果他不想给我半产权了,他可以去法院起诉撤销给我的半产权吗?如果起诉,他能胜诉吗?他给我的半产权会撤销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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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3-21 14:20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在离婚时均分。
  • [上海-徐汇区]
  • 唐政律师 VIP
  • 电话:13917690418
  • 1048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1 14:20
不动产登记已经写了你的名字撤不了
  • [上海-黄浦区]
  • 邹坤律师 VIP
  • 电话:13788971078
  • 415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1 15:41
登记二个人的名字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了
回复时间: 2018-03-21 14:22
不可以撤销的。
回复时间: 2018-03-21 14:22
您好,已经变更登记,不能撤销。
回复时间: 2018-03-21 14:28
加上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单方不能主张去掉一方的名字。
回复时间: 2018-03-21 14:38
您好,诉讼离婚,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如造成损害可要求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3-21 14:46
你可以起诉离婚,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房屋。
回复时间: 2018-03-21 15:16
无法撤销,不会胜诉
回复时间: 2018-03-21 15:18
不可以的。已经是你名字了,不能撤销。
回复时间: 2018-03-21 15:41
不能撤销的,离婚时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8-03-21 17:56
不可以撤销。
回复时间: 2018-03-22 12:44
1、如果已经加上你的名字,则不存在随便撤销的问题。

2、若涉及离婚,则可以要求予以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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