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刘哲  李波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增资扩股与企业估值的关系

 03-26 09:59  悬赏 10  发布者:陈鑫鑫198……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芜湖 回答:(5)
公司注册资本15.7亿元,其中甲方出资11亿,乙方出资4.1亿,丙方出资6000万。公司因经营不善连年出现亏损,需增加注册资本金,引入战略投资者。现评估机构给出的估值是9.66亿,公司拟以9.66亿的估值增资扩股5个亿,其中原股东甲方增资4.5亿,新股东丁方增资5000万,请问四方的股比怎么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重庆-渝北]
  • 仲夏律师
  • 电话:18725685001
  • 138985积分
回复时间:2018年03月26日 10时13分
之前公司的股权比例是怎样的?新引入的股东打算占多少股份的比例?
追问:

您好!感谢回复。
公司注册资本15.7亿元,其中甲方出资11亿(70.06%),乙方出资4.1亿(26.12%),丙方出资6000万(3.82%)。
现公司估值9.66亿元,拟打算按9.66亿元的估值,甲方增资4.5亿,丁方注资5000万,请问各方股比怎么算?谢谢!

回答:

你的计算方法没有什么问题的。实际股权比例与估值后的股权比例不一致,可以以内部协议的方式约定。

追问:

您的意思是在不减资的情况下,可以在增资协议中约定估值后的股比,工商登记及公司章程上按各方实际出资额写入,对嘛?
我还有一种想法,就是注册资本按20.7亿,按估值增资后的股比,算出同比例股本,比如甲方:20.7*76.86%=15.9亿,而他实际出资只有15.5亿,差额的4000万能不能另订协议由乙方和丙方通过股权无偿转让的方式实现?如果可以那甲方无偿受让乙方转让的股权是否要交所得税?有没有办法避税?谢谢!

回答:

登记的股权可以按照你的方法操作,但没有必要再签一份转让协议,之前的估值内部协议其实就已经可以作为公司股东实际股权比例的证据了。如果实在要签一份内部协议,那么在没有在登记处改变股权情况的前提下,还不需要纳税。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满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3-26 10:14
新引入的股东打算占多少股份的比例?
追问:

您好!感谢回复。
公司注册资本15.7亿元,其中甲方出资11亿(70.06%),乙方出资4.1亿(26.12%),丙方出资6000万(3.82%)。
现公司估值9.66亿元,拟打算按9.66亿元的估值,甲方增资4.5亿,丁方注资5000万,请问各方股比怎么算?谢谢!

回复时间: 2018-03-26 10:31
第一,各方可以协商;第二,原来乙、丙两个股东的拥有按9.66/14.66比例相应缩减,丁的是0.5/14.66,其余是甲的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
我们目前就是这么算的:甲方=【11*(9.66/15.7)+4.5】/14.66*100%=76.86%
乙方=4.1*(9.66/15.7)/14.66=17.21%
丙方=0.6*(9.66/15.7)/14.66=2.52%
丁方=0.5/14.66=3.41%
请问是否正确?
另,增资后,注册资本由15.7变成20.7亿,各方的实际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与上述按估值算出的股比不一致,请问是否合理?谢谢!

回答:

只要股东会通过了,不违背法律规定,没有问题。

追问:

感谢回复。
刚去工商局问了,工商不认可9.66亿的估值,他们只看注册资本,根据各股东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份额来确定股比,所以,要按9.66亿的估值增资就得先减资,将注册资本由15.7亿减为9.66亿,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4.66亿。要么就只能按15.7亿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0.7亿,但股比不能按上面的方式计算。

回复时间: 2018-03-26 11:18
新引入的股东打算占多少股份的比例?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3-26 15:14
估值是评估价格,是投资者尽职调查中的一个环节,不是确定最终股权比例的价格。最终出资比例还要根据股本比例来确定。
追问:

您好!感谢回复。
我理解您的意思是若要按评估值来增资并计算股比,那必须先得减资到9.66亿,再增资,对否?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上海杨浦区
山东东营
上海徐汇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30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702
天津 南开区
人气:65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05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86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