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医疗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龙宇涛  高洪祥  
该问题已关闭

牙齿美容

陕西-西安 11-06 21:22  悬赏 0  发布者:王星星3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牙齿不好看,想做牙齿美容,然后找到一家叫恒美口腔,检查完,她们推荐我做牙齿美容冠,告诉我800块钱一颗牙,我就决定做了,本来决定就做门牙那两颗,然后被诱导做了14颗,就是把不好看的牙磨的只剩牙根再镶假的,给我磨完牙齿,才告诉我800的便宜的副作用大,推荐我做3000一颗,我负担不起来,我现在交了13000的订金了,14颗牙齿也只剩牙根了,我该怎么办?这算受骗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6 22:04
这个不好举证。
回复时间: 2012-11-06 22:2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2-11-07 08:53
你好,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建议协商解决,不好举证。

以上不回复,如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1-07 12:18
搜集证据,通过法律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黑龙江黑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上海徐汇区
广东东莞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273
黑龙江 黑河
人气:884
广西 柳州
人气:708843
辽宁 大连
人气:13560
湖南 长沙
人气:544619
天津 河东区
人气:275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