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广告宣传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年遇春  程金霞  
已解决问题

求助,我们的公众号形容词用了“最”这个形容词(原来不懂广告法),被罚款20万

 03-28 16:19  悬赏 0  发布者:152018……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1)
老师您好,我们的公众号形容词触犯了广告法(原来都不清楚),用了“最”这个形容词。今天工商局的突然约谈,说罚款是20万起步,到100万。请问这是合理的么,没有别的解决方法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7977积分
回复时间:2018年03月28日 17时04分
可以起诉解决
追问:

老师您好。我们是被举报说在公众号的介绍上用了三个“最”,其余的都没有涉及到了,会有先警告撤销信息么,还是直接会有罚款

回答:

可以行政复议或诉讼的

追问:

好的,谢谢老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上海杨浦区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青岛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南京
人气:149847
广东 深圳
人气:207811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696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16
湖南 长沙
人气:542069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7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