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调解谈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郭永康  罗雨晴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我的东西别人把卖了

河北-廊坊 11-09 09:29  悬赏 0  发布者:韩俊go 给我留言  回答:(1)
一个多月前,有个朋友在我家,我工作时他把我笔记本拿去以300元卖了,事后我找到他,他交代了事情并找到了买我电脑的人.我也报警备案了.当时双方都承认此事,拿我电脑这人也承认在我家拿的电脑,买方也承认是他买的了,可是买方以电脑卖给一个熟客了没有联系方式一时找不回,需要等遇到他人才能交出电脑.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总不能一直干等这吧,由于电脑的发票我没有了,警察这边却以我不能证明电脑是我的应付我说买电脑的这个人能追回电脑是最好的了然后送去派出所.不能追回也就认倒霉,难道偷东西的承认在我家拿的还不能证明是我的东西吗,还说我和拿我东西串通了骗人.我该怎么通过法律最快的维护利益,有哪些法律规定对我的权益有帮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34
——你需要收集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有证据的情况下那么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拿你电脑变卖的人返还。
追问:

我报警拉也备案了,他们也承认拉 还要什么证据呢.现在我是没有电脑的发票了好久了吗,警察说不能证明东西是我的,

回答:

——你当初购买的是现金支付还是银行转账?他们在警局承认的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吧。

追问:

用的是现金,这个电脑还是我表哥放在我家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南郑州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2409
山东 临沂
人气:248867
福建 厦门
人气:123600
湖南 长沙
人气:543595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55
陕西 西安
人气:58299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