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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公证

北京-西城区 11-09 10:09  悬赏 0  发布者:ylj060…… 给我留言  回答:(16)
我与一再婚男人即将结婚,因我们年两差距较大,他口头承诺其婚前一处房产如果他去世后属于我所有。可是他有一子,已成年,谁敢保证几十年以后的事情呢?为了稳妥起见,我想在婚前让其进行公证,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任何方式处置必须通过我们两个人同意才可,如果离婚房产可以属于他自己,如他去世后房产将完全属于我,和其他人无关。请问这个方法是否可行,是否可以保护我的个人利益。如果不可以,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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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1-09 10:49
那就得公证为共有或加上你的名字。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12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所以不存在你做婚前财产公证的问题。
男方的意思是立遗嘱声明将来由你继承,但对于遗嘱而言是随时可以变的,即便做了公证,男方日后再立一份遗嘱处分房屋,然后公证,你以前的这份遗嘱就作废了,无法保证你的权力。
你可以针对房屋让男方写一个赠与协议,声明将房屋赠与你所有,注明赠与不可撤销,同时做公证,这样的协议是不允许改变的,等男方去世后将房屋过户到你名下即可。
你们婚后取得财产,基于婚后取得,都是共同财产,也没有做公证的必要。
追问:

您说的赠与协议是在婚前就写好吗?婚前写是不是更能保护我的权益?有了赠与协议是不是可以随时变更产权人呢?将来作为夫妻后变更房产产权人的税费是不是缴纳得会少些呢?请赐教!

回答:

赠与协议可以在婚前写好,如果对方不写你就不结婚,当然是婚期写对你更有利的。
有了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你随时可以要求变更产权人。
将来成为夫妻后变更当然不会缴纳大额的税款,因为夫妻之间更名不收税,但你要考虑到一个筹码的问题,就是你结婚后对方还是否愿意赠与的问题。如果不存在这个疑虑,那么当然就最好了,如果还有疑虑最好是婚前做这个工作。

追问:

您的答复很明确了,非常感谢!

回答:

不客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追问:

赵律师您好!按您的意思我和准老公去公证处咨询房产赠与问题,可是他们说不能办理,原因是准老公财产属离婚前财产,和其前妻当时都有各自名下的房产,当时法院判决时,写明无财产分配。离婚后各自住自己名下的财产。可公证处说必须经他和前妻公证此房归我准老公所有,公证处才能给办理婚前财产约定或赠与。是这样吗?如果他们不去公证,是不是我准老公将来无权以任何方式处理他名下的这个房产呢?比如未来立遗嘱、买卖等?

回答:

公证处答复合法,你们按照公证处的建议办理即可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16
共同财产的话房子一半是要按遗产继承的,其子可以要求这一半的继承权,你们平分。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16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所以不存在你做婚前财产公证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18
您好,可以约定,《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没有进行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时有效的。男女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和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只要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就认定为生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家庭关系条款释义中规定,关于约定的方式,本条第一款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避免发生纠纷。当然如果夫妻以口头形式作出约定,事后对约定没有争议的,该约定也有效。夫妻以书面形式对其财产作出约定后,可以进行公证。在婚姻法修改过程中,有一种意见认为,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应当进行公证。这种观点不符合公证自愿的原则,而且公证只具有证明的效力,不是约定生效的要件。
追问:

可我们想约定的房产是他自己婚前购置的啊,有人说即使婚前公证了也没有必要,将来遗嘱他可以随时改变,是这样吗?有点缕不出头绪,请赐教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19
您好!您可以跟男方签订一个财产协议,写明房屋为你俩共同所有,并就此协议办理公证,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您还需要去房管局在房产证上添加上您的名字。至于男方去世之,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把属于他的那一半产权留给您,具体文书的起草可以委托律师。

 
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20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要求婚后加名为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20
——房产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即为谁所有,据你所述,可以进行财产公证,但是建议办理公证后及时的办理过户的手续登记在你名下较妥。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24
婚前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公证的内容如果属于遗嘱公证的话,立遗嘱人一样可以重立。最好的办法就是婚后加上你的名字。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27
可进行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并公证,但需要及时过户到你名下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29
可以赠与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37
可以婚前公证
回复时间: 2012-11-09 10:39
可以做这种约定,但是还是有风险,最安全的方法是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
回复时间: 2012-11-09 12:07
进行公证
回复时间: 2012-11-09 16:26
建议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或变更登记到你的名下
回复时间: 2012-11-09 17:33
可以!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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