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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拆迁

江苏-南通 04-03 16:28  悬赏 0  发布者:Audrey……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老家面临拆迁,想咨询您相关的问题。目前我家情况是,2002年前,我家有租房六间(70年代房屋),2002年我姐拆除其中的四间,审批报告(报告中申请面积时有我和我妹妹的计划在内,当时,我和我妹妹还没有结婚)在原有的宅基地上盖了两层楼房。另两间我于2008年拆除并在原有的宅基地(80平米)上盖了两层的楼房(上下共计293平米,没有报告,多年中政府不允许批报告建房,因房子过老,为了改善我妈的居住条件,就自行拆除重建。)我的户口于92年考入大学迁出。目前政府补偿我80平米,其他认定违建。我想咨询,我可以要求80平米外的面积补偿吗?
还有,我和我姐是不是应该分为两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4-04 10:58
您好!
历史存在的房屋不应当认定为违建。
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征收、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缴械投降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8-04-03 16:44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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