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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他人盗窃物品

广东-深圳 11-10 11:05  悬赏 0  发布者:木木人生 给我留言  回答:(5)
老家有个好朋友,在6年前有个同事欠他钱,就拿一辆旧摩托车抵,但最近被指控“接收他人盗窃物品”在看守所里呆了快半个月了,家属连本人都不得见。
像这种情况,作为我那个朋友会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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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0 12:08
治安拘留
我的补充: 2012-11-10 12:09
退赃发款
回复时间: 2012-11-10 12:25
如果不知道是盗窃来的车辆,且善意,查明情况后,一般是不会判刑的。
回复时间: 2012-11-10 12:36
有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阅卷,,以便为你朋友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12-11-10 17:11
不知情的话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
回复时间: 2012-11-11 14:24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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