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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联通营业员,3月28日一用户进到我的营业柜台里面,进来就说在你这办的手机卡办不了微信

黑龙江-大兴安岭 04-07 09:49  悬赏 0  发布者:Love宝贝妞妞 回答:(2)
我是联通营业员,3月28日一用户进到我的营业柜台里面,进来就说在你这办的手机卡办不了微信,手机卡不好使。他在我这办好多手机卡了,用微信赌博,总被封号。我说手机卡能打电话发短信能上网手机卡就好使,他就骂我打我,还拉我装钱的抽屉,被我挡住了,我就打110报警了,我在电话里说有人打我,没一会警察来了,我和他就都去派出所了,我告他抢劫,我录口供的时候他就走了,我录完口供就住院去了,是头部外伤,现在11天过去了,派出所一点动静都没有,我该怎么办,这情况他该接受什么处罚。派出所是不是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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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4-07 10:02
你好,督促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4-07 10:57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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