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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署生效合同至今(用人單位為中國移動通信遼寧省客服中心)

辽宁-沈阳 04-08 13:3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2010年7月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署生效合同至今(用人單位為中國移動通信遼寧省客服中心),今年7月份合同到期后如不再续签根据公司待遇,会拿到一笔遣散费,按照我近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我8年工龄。如果续签按劳动法规定算我是否可以成为用人单位的长期固定员工?如果我离开移动不再续签是否可以争取到更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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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4-08 16:24
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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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4-08 19:03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作年限乘以月平均工资乘以二经济赔偿。
  •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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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4-08 19:21
需要对方同意。自己不同意续签的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8-04-08 15:18
按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8-04-08 15:21
按合同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8-04-08 15:43
按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8-04-08 19:09
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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