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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30 14:19  悬赏 0  发布者:xyf123……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2)
我与老公92年再婚2001年买下一套200平米的复式房,2009年10月老公被查出患有食道癌,当时就立下遗嘱过世后将他名下的房产部分归我一人继承任何人不得与之争夺,亲笔遗嘱当时没有公证,(老公说亲笔的不用公证)今年4月不幸去世,原来房产证上是我们夫妻的名字现在我想把他的名字拿掉,直接去房产办证中心是办不成的,那天去公证处咨询了一下,工作人员说现在办理公证太麻烦(因为老公有三个儿子我们结婚后从没来往过在福建乡下)需要各方子女签字(我有一个女儿)还要一大笔费用后来有人给我出主意说通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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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5月30日 14时25分
1、若你老公的子女愿意配合你办理的话,直接公证就可以去掉你老公的名字;
2、若你老公的子女不愿意配合你办理,则你只能向法院起诉,待拿到法院判决书后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去掉你老公的名字;
3、为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带齐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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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5-30 14:31
你只能提起继承权诉讼,拿到判决书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详情请来电咨询专业房产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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