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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东西从我手中遗失,我是否应该赔偿?

天津 11-11 16:32  悬赏 20  发布者:wangw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再单位(超市)捡到一个纸卡包装的领带,并不清楚所有人以及价值。然后在我手中丢失。失主找到我要求我赔偿。请问我是否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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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1-11 22:38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一般的,应当赔偿。
回复时间: 2012-11-11 20:36
看您主观上对再次遗失是否存在过错
回复时间: 2012-11-11 21:09
如果你不愿意与对方协商告知对方诉讼解决。对方需举证证明你拾得该物品并对再次丢失负有过错以及物品价值才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回复时间: 2012-11-12 14:11
你拾到的若是遗失物,没有义务赔偿,如果是超市代为保管的,超市应承担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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