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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A公司存在货运代理运输合同关系,我将一批货物交由对方出口运至国外

上海-黄浦区 04-11 18:24  悬赏 0  发布者:Kimi 回答:(6)
我与A公司存在货运代理运输合同关系,我将一批货物交由对方出口运至国外,对方在出运过程中,伪造事实欺骗我货物因海关查验要缴纳相应罚款,并按照要求转给了他们。事后发现被骗并不存在。因为跟对方的交流都是通过QQ,法官说要去公证处做证据保全。请问我在提交证据时可以直接打印QQ聊天记录吗,因为涉及金额并不大,如果做电子证据公证,我这边收费很高,很不值当。请问,这个聊天记录我可以不公证直接打印给法官吗?此外,我有银行流水原件可以证明我给他们的转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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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4-11 19:23
按法院要求办理。
回复时间: 2018-04-11 19:53
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回复时间: 2018-04-11 21:21
聊天记录,如果对方提出不认可的话,是无法作为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8-04-11 22:12
法院要求公证的,建议公证,否则证明效力不够
回复时间: 2018-04-12 11:48
没有公证的聊天记录,证据效力不高
回复时间: 2018-04-12 12:10
按规定需要公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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