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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湖南-长沙 11-12 09:53  悬赏 20  发布者:天亮就出发 给我留言  回答:(6)
当事人的母亲早几天过世,留下10万存款和一套80平米的房产。当事人有2个姐姐(已过世),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当事人的母亲生前一直随当事人居住并由当事人赡养送终,弟弟妹妹偶尔过来探望母亲。生前当事人母亲将自己的退休工资交给当事人做生活费,并给过2万元给当事人买房用。请问这部分遗产按法律会怎么分配?
问题补充:
生前没有立遗嘱,留下的房产户主名称是当事人的母亲,法律上的规定是等额分配,但是对于生前尽了赡养义务的不是可以多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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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12 11:04
生前赠与并交付受赠人,不是遗产,归受赠人所有
回复时间: 2012-11-12 11:55
已赠与给你的,不再是遗产。剩下的遗产由你,你弟弟,你妹妹,你2个姐姐共同平均继承。你两个姐姐已经去世,其份额由姐姐的后代继承。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12 23:17
遗产应当由继承人平均继承。
回复时间: 2012-11-12 10:21
——有明确说明是赠与你的,那么属于你个人所有,这个可以不计算在遗产范围内。
回复时间: 2012-11-12 11:01
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生前照顾被继承人较多的可适当多分遗产。
回复时间: 2012-11-12 13:49
需要面谈传授机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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