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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产问题

 11-12 12:13  悬赏 0  发布者:changc……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3)
我儿子2010年结婚,婚前买的房子(2008年买的),我出首付,装修款也是我花,贷款是他们夫妻二人还,房产证上写我儿子的名,房子是80万,我付首付30万,他们贷款50万,装修费20万,到2009年(他们还没结婚)房子已升至150万(根据市场价判断)。假设儿子他们婚姻出了问题,离了婚,而且房屋以升至到200万,那我儿媳能分到多少钱,(假设贷款以还清),我十分担心这个问题,请律师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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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12日 13时27分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房产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即为谁所有,对方参与还贷的份额可以以债务形式主张返还。
已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对方参与还贷的,可以主张还贷的份额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的部分。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追问:

我还想问:增加的值指的是200万减掉150万,还是200万减掉100万算增加的值

回答:

——这个计算不是单纯的这样加减,还得计算还贷、利息、婚前还贷、婚后还贷等。

追问:

我是想问:如果我儿子他们现在离婚,儿媳要分到的钱可能是她参与还贷的那部分钱及房屋增值的部分钱。而现在的房子值200万,刚结婚那年(2010年)的房价是150万,而买房子那年(2008年)的房价是100万,你们说的房屋增值指的是现在的房价与刚结婚那年的房价差,还是与买方那年的房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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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1-12 22:57
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的一半。
回复时间: 2012-11-13 13:32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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