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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敲诈于某,被于某打伤一人,网上追逃,被抓

湖南-湘潭 11-12 17:29  悬赏 0  发布者:喻湘丰 给我留言  回答:(5)
于某今年八月份在韶山某工地搞装修时,不慎弄脏龙某衣服,于某答应帮龙某洗干净或者重新买一件,但龙某自恃是韶山本地人,要求赔偿一千元,于某不答应,龙某叫来朋友五人准备敲诈于某,于某在自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持铁棍将龙某手打断,并离开现场,龙某经韶山医院治疗,花费一万八千元,20天后出院康复,医院鉴定为轻伤,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于某,并没有去于某户口所在地抓捕,于某在十月份广州南站坐高铁时被抓,十一月份移交到韶山看守所,现已进入法院程序,在此期间于某家属没有接到任何书面通知,请问此事该如何判决?是法院调解,还是会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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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2 17:49
于某家属可自己去要求领取刑事拘留或逮捕通知书,此外案子一旦进行法院,会走开庭审判程序。建议尽快找律师做刑事和解工作。对于某有利无害。
回复时间: 2012-11-12 17:36
会开庭审理的,建议及早请律师介入提供帮助。
回复时间: 2012-11-12 17:44
需要厉害的刑事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1-13 13:20
积极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一般不会判实刑。
回复时间: 2012-11-13 16:27
肯定会开庭,并会依法判决,建议积极处理。于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我是湘潭律师,如有法律问题可致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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