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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我分析一下

 11-12 20:49  悬赏 0  发布者:午夜DE阳光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1)
9月孩子去录取学校报到,实际缴费7230元,发票合计6630元(交的现金)。当时缴费人很多,老师给了好多张发票和收据,我们没有核对发票和收据。一个月后,学校通知孩子,说查对发票我们少交了600元。我们给学校说明了情况,但是学校说只能以发票为准,让我们再交600元。我们觉得很冤枉,明明是学校的失误,却让我们来买单。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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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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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1月12日 21时07分
如果你们提供不了实际缴费7230元的证据则只能以发票和收据为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知道了,谢谢!真让人窝火,但也没办法了。我实在不明白,按照他们开的发票和收据的合计数,我们多的600元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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