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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遇到的问题

黑龙江-伊春 04-16 15:56  悬赏 0  发布者:绅士郑玉坤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您好:我有一事不明请赐教。
我和赵某是一个农场的,2013年因民事纠纷先后经一审和二审判决赔偿我经济损失13。8万,已执行3.8万。被告的退休工资被冻结已经执行一年。2014年至今赵某在上海儿子家居住,我们这里是黑龙江,社保局每年要退休职工回来签字或视频否则不给做工资。赵某以此为由,拒绝耍赖不回来不视频,而且叫嚣我“我就不履行任何手续,爱咋咋地。我没有拿到当年的补偿款,今年还是没露面继续耍赖。法院执行局说:社保局不做工资我们管不了请问:1社保局不给赵某做工资可以吗?2执行局对此行为有解决办法吗?3执行费我代缴了3000元执行局不去找被执行人就说人少忙做法对吗?4赵某今后不回来履行手续或者死亡了,这笔执行款我还能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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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2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4-16 15:59
你好,你应当向法院申请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你需注意的是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1年内提出申请。

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向你支付货款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11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4-16 16:01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回复时间: 2018-04-16 21:08
你好,1、自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行踪进行调查,必要的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应当采取拍照等手段,保留这些证据,并提供复制品给执行法官,由法院对其财产实施查封、冻结、扣划措施;
2、不能发现对方财产线索的,应当花点时间去找找被执行人,能够联系得上的,最好是想办法让其自行到法院与你协商,一旦到了法院,如果拒不执行判决的,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8-04-17 08:42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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