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人的尊严受伤害怎样诉讼

湖北-荆州 05-31 12:21  悬赏 0  发布者:陈红霞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女同学小王与前夫2003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女儿判给小王,离婚后的8个月即03年10月发现前夫同外甥女结婚了,是设的骗局骗的同学离婚的.后抓到起诉要他们办离婚,起诉后说好三年后判离婚,结果二人偷偷逃到上海,与2009年6月生下一个男孩,现在对我同学及女儿造成格和做人尊严的伤害,怎样申请诉讼赔偿精神损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31 14:26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名誉损失。
回复时间: 2010-05-31 14:29
如果已经离婚的话 无法要求精神损失
回复时间: 2010-05-31 15:37
法律上不存在所谓的骗离婚,作为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对是否离婚应有自己的判断力,其后果也由自己承担!
另外,即使男方在道义上存在不合适,但男方与其他人是否结婚,别人不得干涉,更不能要求对方离婚!
根据你所述,无法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6-08 16:30
如果您需要法律咨询联系_详细的问题_你可以咨询_黄善斌_律师_帮你分析:1.3.0.3.6.1.1.1.5.3.8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河南周口
四川成都
北京西城区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274
湖南 长沙
人气:543614
辽宁 大连
人气:12872
福建 厦门
人气:123612
上海 静安区
人气:3700
湖北 潜江
人气:201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