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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网站购买的物品,价值5000,自行委托转运公司转运至住处

上海-浦东新区 04-18 09:43  悬赏 0  发布者:53 回答:(4)
国外网站购买的物品,价值5000,自行委托转运公司转运至住处,转运途中包裹被转运公司合作委托的国内快递公司偷了,现得到的处理结果是:国内快递公司回复告知已赔付1000元给转运公司,由于我是收件人,让我自行与转运公司理赔,而转运公司给的回复是由于这单未保价,所以按他们的条文最高赔付500元,请问如上情况,作为收件人是否可以起诉国内快递公司赔偿我的实际损失,还是应起诉转运公司?我可以提供包裹的价值证明,包裹国外网站订单信息,物流信息以及付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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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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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4-18 10:02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8-04-18 10:04
可以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18-04-18 10:11
既然是被偷,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4-18 13:48
协商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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