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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空多出来的儿子!!!

广西 11-14 01:39  悬赏 0  发布者:无边子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是一个公务员,2011年7月和前女友发生性行为导致其怀孕。还不想要孩子,给前女友5000元让其打掉。她同意!由于当时有事在身,没有陪同她去医院。她自己去了医院后,医生结合她的身体状况,不建议她打胎,否则很可能引起终身不孕。前女友听取医生建议,放弃堕胎手术。但却骗我已经打掉孩子了。2011年10月,我和前女友分手。2012年2月,我和新女友结婚,2012年4月,前女友突然来电,说她当初没有打掉孩子,现在孩子已经出生了。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抚养这个孩子的义务?作为公务员,我是否还可以和我的妻子再生育孩子?违反不违反公务员计划生育的规定?(我妻子未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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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4 08:17
计生委有可能会处罚。
回复时间: 2012-11-14 09:03
你是小孩的父亲,你当然要抚养义务了,抚养费肯定是要给的。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
  (二)以收养等形式规避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
  (三)婚外生育子女的;
  (四)非婚生育子女的。
追问:

可是我主观上不想生育这个孩子呀!
第一,我已经给5000元去打掉孩子。
第二,前女友骗我已经打掉孩子。
抚养费我愿意给,但我不想因为这样影响我的工作、我和妻子的生育。事到如今,我觉得我是受害者。

回答:

这个不管你是否主观有过错,客观上已经发生了。最好跟她协商处理好。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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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1-14 10:16
确实是你的孩子你有义务抚养。这个孩子已经是违法生育的孩子,你们要交社会抚养费。
至于你妻子未曾生育过的,应能再生育一胎,属于合法二胎。
回复时间: 2012-11-14 08:06
如果确实是你的孩子,你需要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11-14 09:19
你有抚养的义务,如被计生部门反现,你可能会有被开除的风险
回复时间: 2012-11-14 13:46
需要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11-14 17:10
有抚养的义务,你和妻子可以再生一胎。
回复时间: 2012-11-18 12:53
有抚养这个孩子的义务。现任妻子属于初婚未曾生育的,可以生育孩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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