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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23,上班两天被机器碰伤造成右手食指第二关节粉碎,医生直接把碎的关节取出做了融合手术

浙江-杭州 04-23 07:4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0)
男,23,上班两天被机器碰伤造成右手食指第二关节粉碎,医生直接把碎的关节取出做了融合手术,医生说手恢复的不错的话半年后可以做关节置换手术,费用3 -4万,现在厂里是没有营销执照,是去年注销了的,也没劳动合同,本来买保险的也没来的及,现在该怎么办,像这样赔偿该算多少?在这先谢谢您的帮助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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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4-23 08:01
属于工伤的
回复时间: 2018-04-23 10:13
你好,固定好证据,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4-23 08:00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回复时间: 2018-04-23 08:04
我给你的建议是立即想办法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8-04-23 08:33
先申请劳动认定
回复时间: 2018-04-23 09:02
先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8-04-23 09:45
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8-04-23 11:55
申请工伤认定或走人损,可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8-04-23 12:16
先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8-04-24 10:32
先仲裁劳动关系,后申请工伤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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