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刘哲  王远洋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小区的化粪池存在以下几个安全隐患:1,没有排气管道;2

重庆 04-24 09: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小区的化粪池存在以下几个安全隐患:1,没有排气管道;2,甲烷气体浓度过高;3,无安全标识;4,建设在人行道上。这几条是市政安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并且对物管单位发出了安全整改通知的,要求7日内完成整改,结果半年了一直没处理。
         因幼儿园放假,2个小朋友就一起在门口玩耍,发现有很多虫子从旁边的缝往外爬,他们刚好看到地上有个打火机,就想用火机烧虫虫。也不知道打燃没有,就听见一声区响,旁边井盖飞起来了,2小孩受伤。 
       小孩是在门市的门口边边玩,那化粪池修得也是奇葩,化粪池不是应该修在绿化帶或单独围起来吗?井盖就修在离门口1米多的位置,我们一直认为是下水道井。
       现在物管不愿担责,说是开发商修建的问题,找开发商。开发商说是设计单位的问题,找设计单位。主管这个化粪池的政府部门是国土局(有相关文件),国土又让找安检环保部门,说他们当初怎么验收通过的。
      请问这件事到底找谁好呢?小孩方是否有责任,如果有,那有多大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4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4-24 10:01
向环保部门举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云南昆明
湖南长沙
黑龙江黑河
福建厦门
广东广州
河北石家庄
山东淄博
北京东城区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云南 昆明
人气:15520
山东 菏泽
人气:219869
湖南 长沙
人气:546729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386
山东 青岛
人气:68226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2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