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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广东-东莞 11-15 20:05  悬赏 0  发布者:3410 给我留言  回答:(2)
刑期是从什么时候算起(被抓拘留,转的看守所,还是法院宣判那天)
问题补充:
你好,我还想问一下,被拘留了的话,他的手机戒指那些东西可能去拿回来吗?要去哪了拿回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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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5 20:07
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判决生效前羁押的时间从总刑期中扣除
追问:

你好,我还想问一下,被拘留了的话,他的手机戒指那些东西可能去拿回来吗?要去哪了拿回来?谢谢

回答:

应该在侦查机关

追问:

是在公安局吗?

回答:

不妨去找公安局的经办人员打听一下

回复时间: 2012-11-15 22:28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更多、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可以直接拿材料到律师楼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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