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三、四十年前乡政府等单位占用的农村土地村民是否有权要回???

四川 11-15 20:46  悬赏 10  发布者:网络程序员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

三、四十年前(八十年代前),因乡政府迁于某村,建茧站、煤站、农机站、供销社、兽防站、食品站等等,导致该村农用土地面积很少了,这些占用的农用土地村民现在能否要回?这些占用土地被前使用单位卖给私人用于建商品房,需不需要经过村民同意(卖和国有化)?

急等!!!希望大大给予详细解答。
问题补充:
土地被乡政府等占用有历史形成原因,我不知道你们是怎样认定诉讼时效?而且这样的问题全国依然普遍存在。

农村土地在被某些人进行国有化时需不需要经村民集体同意?

村民的权利为什么就这么无缘无故被剥夺消失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15 20:53
当时征用的时候,就应当补偿,你们现在来主张,诉讼时效已经过了。
追问:

八十年代前甚至更早,也许是六、七十年代,那个时代可以这样主张吗?

回复时间: 2012-11-16 09:55
你好!应当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1-16 09:57
你好,现在已经过诉讼时效了,你们无法主张赔偿,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广东广州
浙江金华
山西太原
福建莆田
北京海淀区
江苏无锡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四川 成都
人气:500920
辽宁 大连
人气:11282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83
广东 东莞
人气:385669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70
广东 广州
人气:38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