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魏伟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是河南省,邓州市人,我在2017年8月5日全款付清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天津 04-26 07: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河南省,邓州市人,我在2017年8月5日全款付清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时销售经理说现在户管局规定都是在网上网签备案,不再用以前的纸质合同了,随后给你网签备案,我看他是五证齐全的大楼盘就没多想,只拿了一张盖有开发商财务章的收据。2018年2月了,因为迟迟等不到网签备案去房管局查才得知房子已抵押。2018年了月23日又去房管局查,房子抵押加查封。我在2018年二月去以快递信的方式向公安局报案,但是七个工作日也没有回复,随后我向公安局的上级单位申请复议,复议决定书决定让他在七个工作日復行他的职责,七天后公安局给了一张不予受理通知书。上面就写个不予贞察。复议答辩上的理由是,房管局稽查队已在受理这个案件,系重复报案,这个能做为不立案的理由吗?行政罚款能代替刑事处罚吗?国家有约束吗?我该怎么办?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4-26 08:59
你好:本律师认为,属于民事纠纷,依法按照已付房款双倍主张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西太原
湖南长沙
上海黄浦区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广东东莞
山东青岛
上海杨浦区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西 太原
人气:50315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04
广东 广州
人气:3930609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00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837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40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