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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代书遗嘱没有签名,只有手印,(肺癌晚期脑转移,不能写字)

黑龙江-哈尔滨 04-26 10:18  悬赏 0  发布者:身着戎装 回答:(7)
父亲代书遗嘱没有签名,只有手印,(肺癌晚期脑转移,不能写字),内容只给我10万元,不给我奶奶,其他都给继母。见证人为车友,父亲将打印好的遗嘱拿给见证人签字,见证人并未见证遗嘱订立过程。父亲08年买房(现在价值60万左右),09年与继母相识共同做生意。15年确诊肺癌晚期,将名下车辆过户给继母,又给继母买了一套房子,继母的名。16年与继母登记,18年3月9日父亲去世,继母一开始说没有遗嘱,后来车友拿出这份没有签字的遗嘱,说多给我10万,让我跟我奶放弃继承,理由是她给我父亲看病花了30万,请问她这么做合法吗?我可以起诉她吗,起诉她我跟我奶最多能拿到多少遗产,我奶有退休金。答得详细我会委托您为我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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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233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4-26 10:20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1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4-26 10:21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复时间: 2018-04-26 10:21
这样的遗嘱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8-04-26 10:21
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4-26 10:35
应按遗嘱执行。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2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4-26 11:08
如有有效遗嘱按遗嘱执行,无有效遗嘱按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8-04-26 10:36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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