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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共有的房产,女方为何无法给孩子上户口?

 11-17 13:56  悬赏 0  发布者:石佟华洋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10)
您好,我(原河北人,现户口在北京)是2009年离婚的,无孩。婚前前夫将他名下的房产在房管局变为我俩共同共有,离婚后房子卖掉了,每人一半。但我们俩的户口都还是原来卖房的地址。现在我又再婚并怀孕了,我想给我的孩子上北京户口,可当地派出所说我的孩子无法上户口,只有前夫的孩子才可以。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我们虽然之前做过房屋共同共有,但派出所只有原来他的存档,没有我们变更过的共同共有存档,我就不能算为户主啊?我要是去房管局调回档案给派出所,派出所是否可以给我们的户口本做变更吗?还是我只有有了自己的独立住房,我的孩子才能上户口啊?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恳求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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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18日 19时11分
要双方共同同意办理才可以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7 13:58
可以到派出所变更
追问:

如何变更,都需要哪些相关资料和条件?谢谢

回复时间: 2012-11-17 14:03
要双方共同同意办理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11-17 14:29
可以到派出所变更
回复时间: 2012-11-17 14:31
要双方共同同意办理才可以
回复时间: 2012-11-17 15:10
要双方共同同意办理才可以
回复时间: 2012-11-17 15:11
确实存在现实问题,因为你们已经把房子卖了。该如何办理你得咨询公安局户籍科。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17 15:48
您好,要双方共同同意办理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11-17 16:14
具体咨询户籍所在派出所。
回复时间: 2012-11-17 20:52
要双方共同同意办理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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